2015年招标师《专业实务》:资格预审文件 | ||||||||||||||||
资格预审文件 工程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是告知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标准和方法,并对申请人的经营资格、履约能力进行评审,确定合格投标人的依据。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招标项目,应按照国家发改委合同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结合招标项目的技术管理特点和需求,按照以下基本内容和要求编制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1)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包括招标条件、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申请人资格要求、资格预审方法、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发布公告的媒体、招标人的联系方式等内容。 (2)申请人须知 1)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前附表编写内容及要求: ①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与电话,便于申请人联系; ②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资金落实情况、招标范围、标段划分、计划工期、质量要求,使申请人了解项目基本概况; ③申请人资格条件。告知申请人必须具备的工程施工资质、近年类似业绩、财务状况、拟投人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等资格能力要素条件和近年发生诉讼、仲裁等履约信誉 情况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等要求; ④时间安排。明确申请人提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招标人澄清、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澄清和修改文件的时间,使申请人知悉资格预审活动的时间安排; ⑤申请文件的编写要求。明确申请文件的签字和盖章要求、申请文件的装订及文件份数,使申请人知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写格式; ⑥申请文件的递交规定。明确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要求、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资格审查结束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是否退还,以使投标人能够正确递交申请文件; ⑦简要写明资格审查采用的方法,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时间及确认时间。 2)总则。总则编写要把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概况、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及质量要求叙述清楚,声明申请人资格要求,明确申请文件编写所用的语言,以及参加资格预审过程的费用承担者。 3)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澄清及修改。 ①资格预审文件由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项目建设概况以及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构成。 ②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要明确申请人提出澄清的时间、澄清问题的表达形式,招标人的回复时间和回复方式,以及申请人对收到答复的确认时间及方式。 A.申请人通过仔细阅读和研究资格预审文件,对不明白、不理解的意思表达,模棱两可或错误的表述,或遗漏的事项,可以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但澄清要求必须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以前,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招标人。 B.招标人认真研究收到的所有澄清问题后,应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澄清的形式发送给所有购买了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C.申请人应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已经收到。 ③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明确招标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修改、通知的方式及时间,以及申请人确认的方式及时间。 A.招标人可以对资格预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疏漏进行修改,但必须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如果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但又不能在该时间前通知的,招标人应顺延递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使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编制申请文件。 B.申请人应在收到修改文件后进行确认。 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招标人应在本处明确告知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内容、编制要求、装订及签字盖章要求。 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招标人一般在这部分明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统一的规定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识,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对于没有在规定地点、截止时间前递交的申请文件,应拒绝接收。 ⑥资格审查。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其他招标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进行资格审查。 ⑦通知和确认。明确审查结果的通知时间及方式,以及合格申请人的回复方式及时间。 ⑧纪律与监督。对资格预审期间的纪律、保密、投诉以及对违纪的处置方式进行规定。 (3)资格审查办法 1)选择资格审查方法。资格预审方法有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分别适用于不同的条件: ①合格制:一般情况下,应当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即取得相应投标资格。合格制中,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均获得投标资格。其优点是:投标竞争性强,有利于获得更多、更好的投标人和投标方案;对满足资格条件的所有申请人公平、公正。缺点是:投标人可能较多,从而加大投标和评标工作量,浪费社会资源。 ②有限数量制:当潜在投标人过多时,可采用有限数量制。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既要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又应明确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数量。审查委员会依据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数量。采用有限数量制一般有利于降低招标投标活动的社会综合成本,提高投标的针对性和积极性,但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限制了潜在投标人的范围,比较容易串标。 2)审查标准,包括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标准,采用有限数量制时的评分标准。 3)审查程序,包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初步审查、详细审查、申请文件的澄清以及有限数量制的评分等内容和规则。 4)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委员会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